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7-066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
知于 2017 年 8 月 19 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商晓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2017 半年度报告详细内容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7 半年度报告摘要详细内容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刊登
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上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关于 2017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17-068)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子公司签订〈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议案》。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详见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