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8-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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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7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安徽鸿

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谨对以下事

项发表意见:

一、 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

我们对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核查

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我们对公司 2017 上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

真的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任何

对外担保行为。

独立董事: 任德慧、罗元清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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