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
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和《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我
们对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和控股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发表
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为经营
性资金往来,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
资金的问题;
2、2017 年上半年内,除公司下属项目公司按房地产行业惯例为
商品房买受人提供的住房按揭贷款担保外,公司的担保事项均为公司
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以及子公司之间的融资担保,担保总
额度为:431,701.10 万元。前述担保事项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违
反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况。
以上情况,我们一致表示认可。
独立董事:
孙茂竹 叶剑平 刘长华
2017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