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7-053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
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版
(财会[2017]15号,以下简称“新准则”),新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新
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
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项目,
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
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新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进
行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
1、变更原因与变更日期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的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
4、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
会[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
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本次变
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
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
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议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