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17-034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议案》,现将本次
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12日(周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9:30
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15:00至
2017年9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9月6日(周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7年9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
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
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6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
4、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其他
1、以上议案中《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为特别决议,应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
会议审议第1-3项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公司独立董事楚金桥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独立董事有关征集投票权的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
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
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所有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
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 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内容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
1.00 √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2.00 √
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3.00 √
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
4.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
四、 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 截至2017年9月6日下午三点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皆可参加本次会议。
(二) 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
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
行登记。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
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
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 登记时间:2017年9月7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4:00—16:00)。
5.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五、 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河南省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69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刘向宁 证券事务代表朱会珍
联系电话:0391-8298666
联系传真:0391-8298999
邮编:454750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48
2、投票简称:中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9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
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7年9月12日召
开的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会议审议的各
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
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编
的栏目可
码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1.00 √
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2.00 √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3.0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 √
案》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
4.00 √
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
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附件3:
回 执
截至2017年9月1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_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电子邮件:
股东账号 地址:
持股数量 邮编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
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