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编号:2017-063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丁海田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
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上午 11:00 在深圳市宝安中心区荣
超滨海大厦 B 座 3 层公司 3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记名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丁海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发表书面审核
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的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发
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2017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
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坏账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
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
知》等相关规定,通过认真核查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的情况,本次坏账核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
事项。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政府补助相关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
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公司日常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存放收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全体监事签字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