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编号:2017-062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邵羽南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
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上午 10:00 在深圳市宝安中心区荣超滨
海大厦 B 座 3 层公司 3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记名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自身实
际情况,完成了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就本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就本报告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和《2017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于2017年8
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2017年半年度,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
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
《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于2017年8月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
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李艳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
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艳昌先生联系方式:
电话:0755-21638277
传真:0755-27780676
邮箱:tongyizq@tongyiplastic.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中心区荣超滨海大厦B座0301、0302、0303、0305、0306、
0310、1106(办公场所)。
(四)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坏账的议
案 》
同意公司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6240元进行核销。本次核销坏账
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单位和关联人。
《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具体内容于2017年8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具体内容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政策
的议案》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于2017年8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具体内容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
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于2017年8月25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
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公司全体董事签字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李艳昌先生简历
男,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就职于天虹商场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现就职于公司证券投资部。李艳昌先生已于 2014 年 7 月获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
李艳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