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8 证券简称:同益股份 编号:2017-069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
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及变更原因
为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
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并下发了“关于印发修订《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根据上述会计政策变更通知,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
件规定的日期执行新的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
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发
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
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
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
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益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