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扬州
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杰科技”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扬杰科技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94 号)核准,公司向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鑫汇金投资有限公司、安徽高新毅达皖
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 5 名发行对象
非公开发行股票 50,428,643 股,发行价格为 19.8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99,999,990.69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73,867,915.22 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16]306 号”
《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本次新增股份的登记手续已于 2016 年 8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30 日。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承诺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鑫汇金投资有
限公司、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等 5 名发行对象承诺:此次获配的股份从本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并申请这 12 个月内对该部分新增股份进行锁定。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
承诺。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
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为上述限售股份持有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17 年 8 月 30 日;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50,428,64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0.6729%;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44,380,64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 9.392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5 名,涉及证券账户 13 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本次实际可上
序
股东全称 持股账户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市流通数量
号
(股) (股) (股)
招商财富-招商银行-招商
1 财富-瑞丰向阳 3 号专项资 5,093,293 5,093,293 5,093,293
产管理计划
招商财富-招商银行-招商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
2 财富-瑞丰向阳 4 号专项资 5,093,293 5,093,293 5,093,293
有限公司
产管理计划
招商财富-包商银行-招商
3 财富-睿赢 2 号专项资产管 403,429 403,429 403,429
理计划
4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4,639,434 4,639,434 4,639,434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嘉实基金-平安银行-华夏
5 3,126,576 3,126,576 3,126,576
公司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嘉实基金-兴业银行-上海
6 2,420,575 2,420,575 2,420,575
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石家庄鑫汇金投资 注
7 石家庄鑫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10,085,728 10,085,728 4,037,728
有限公司
安徽高新毅达皖江
安徽高新毅达皖江产业发展
8 产业发展创业投资 10,085,728 10,085,728 10,085,728
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基金(有限合伙)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 3,115,050 3,115,050 3,115,050
公司 -博时睿远定增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一组合 2,708,739 2,708,739 2,708,739
博时基金-兴业银行-上海
11 2,257,283 2,257,283 2,257,283
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 -博时睿利定增灵活配置混 902,913 902,913 902,913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博时基金-建设银行-博时
13 基金吉鑫 2 号特定多个客户 496,602 496,602 496,602
资产管理计划
合 计 50,428,643 50,428,643 44,380,643
注:股东石家庄鑫汇金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0,085,728 股,其中
6,048,000 股处于质押状态,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4,037,728 股。处于质押状态
的股份解除质押后即可上市流通。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 比例 (+,-)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 292,443,343 61.89% -50,428,643 242,014,700 51.22%
首发前限售股 234,000,000 49.52% 0 234,000,000 49.52%
首发后限售股 50,428,643 10.67% -50,428,643 0 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8,014,700 1.70% 0 8,014,700 1.70%
高管限售股 88,200 0.02% 0 88,200 0.02%
二、无限售流通股 179,959,300 38.09% 50,428,643 230,387,943 48.76%
三、股份总数 472,490,843 100.00% 0 472,490,843 1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截至本核
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本次持有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出的
承诺的行为。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通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其明 阎 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