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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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5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

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执行。

3、变更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

[2017]15 号)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

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

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

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

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

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

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

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

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

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

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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