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顺电子: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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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7-059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

出席监事 3 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朱谷佳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朱谷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17-060)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61)。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

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

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会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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