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 :0 0 07 1 0 证 券 简 称 :*ST 天 仪 公 告 编 号 :2 01 7 - 0 6 6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变更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8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 2017 年 8
月 28 日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 2017 年 8 月 28 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
券简称由“*ST 天仪”变更为“贝瑞基因”;证券代码不变,仍为
“000710”;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
身为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度、2016 年度连续两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3 月 1
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
特别处理,股票简称变更为“*ST 天仪”,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度限
制为 5%。
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所做的工作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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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积极通过筹划并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等措施改变主营业务、提升
公司资产质量、恢复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2016 年 12 月 20 日,上市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的
方案。根据该方案,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拟通过向北京贝瑞和
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瑞和康”)全体股东非公开发行
A 股股份,购买贝瑞和康 100%股权;同时,公司将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扣除货币资金、应收票据、短期借款、应付
票据、长期借款以外的资产与负债出售给成都通宇车用配件制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通宇配件”),通宇配件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
2017 年 4 月 14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
议,董事会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君联茂林等相关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协议书>
的议案》等与本次方案调整相关的议案,同意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
整。
2017 年 4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
2017 年第 19 次会议审核通过了本次交易。
2017 年 5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下发了证监许可[2017]811 号《关
于核准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高扬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自收到上述核准文件后,公司即积极进行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实施工作。2017 年 8 月 9 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成都天兴
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17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重大资
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公告了公司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资产出售及新增股份上市的情况,本次重大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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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重组实施完毕。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后,公司转型成为基因测序企业,主
营业务也转变为以测序为基础的基因检测服务与设备试剂销售。公司
致力于基因测序技术在医学临床领域的转化与应用,重视技术研发与
渠道拓展,发挥规模经济效应与范围经济效应,进一步加强基因测序
的产业链布局和完善产品线,提高公司竞争能力,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经过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可持续
发展能力均得到了彻底改变,切实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依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3.2.11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因出现该规则第 13.2.1 条第(一)
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被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在退市风险
警示期间,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且满足全部条件的,可以向交易所
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与《上市规则》13.2.11 条要求逐条对照。具体
情况如下: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重大资产重组规定出售全部经营性资
产和负债、购买其他资产且已实施完毕
截至 2017 年 8 月 11 日,公司已根据 2017 年 5 月 27 日中国证监
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17]811 号《关于核准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高扬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完成了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的实施:
2017 年 6 月 15 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贝瑞和康 100%
股权已经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
2017 年 6 月 22 日,上市公司就本次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并于 2017 年 6 月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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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取得《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上市
公司向贝瑞和康原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认购资产总计发行的
203,405,865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上市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11 日。
上市公司将截止评估基准日(2016 年 6 月 30 日)的扣除货币资
金、应收票据、短期借款、应付票据、长期借款以外的全部经营性资
产与负债出售给通宇配件,通宇配件以现金方式支付对价。
上市公司保留资产与负债为货币资金、应收票据、短期借款、应
付票据、长期借款科目,上述科目核算内容仅反映其债权、债务余额,
公司并未保留其主要客户资源或供应商,无法形成业务和继续贡献盈
利,由于票据可背书转让的特殊属性,上市公司保留应收、应付票据
的目的仅为便于结算,并未构成实际业务,该等保留资产和负债属于
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06-30 备注
保留资产:
货币资金 4,094.78
5,405.09 银行承兑票据和已贴现未到期
应收票据
银行承兑票据
保留负债:
短期借款 7,846.97 一年以内到期的银行借款
应付票据 3,300.00 应付银行承兑汇票
长期借款 3,400.00 一年以上的银行借款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CAC 证专字
[2016]0335 号模拟财务报表,拟出售的全部经营性资产与负债数据
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6-06-30 项目 2016-06-30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应收账款 6,466.93 应付账款 14,187.82
预付款项 408.29 预收款项 200.80
其他应收款 93.23 应付职工薪酬 350.13
存 货 5,420.02 应交税费 381.30
其他流动资产 154.24 其他应付款 2,7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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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16-06-30 项目 2016-06-30
流动资产合计 12,542.71 流动负债合计 17,861.31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负债: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
103.29 专项应付款 5,936.81
产
长期股权投资 11,797.62 非流动负债合计 5,936.81
固定资产 14,430.40 负债合计 23,798.12
无形资产 1,566.61 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拟出售业
其他非流动资产 38.50 16,681.02
务所有者权益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936.4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6,681.02
负债和所有者权
资产总计 40,479.13 40,479.13
益总计
根据天津华夏金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夏金信评报字
[2016]266 号评估报告,截止评估基准日(2016 年 6 月 30 日),拟出
售资产的评估值为 29,652.10 万元。根据《资产出售协议》,经交易
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中拟出售资产作价为 29,652.10 万元。
2017 年 7 月 21 日,上市公司、通宇配件与成都天兴汽车零部
件有限公司签署《资产交割确认书》,约定自资产交割确认书签署之
日起,上市公司即被终局性地视为已经履行完毕其在《资产出售协议》
项下的资产交付义务,上市公司出售的资产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
和风险均由通宇配件享有和承担。具体详见上市公司 2017 年 8 月 9
日发布的 2017-056 号《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及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截止交割日 2017 年 7 月 14 日,上市公司保留资产和负债仅为货
币资金、短期借款、以市场利率计息的应付票据、长期借款,均属于
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截止本公告日,上市公司保留资产和负债的相
应科目中,应收票据、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账面余额均为 0,货币
资金账面余额为 6,229.78 万元,应付票据账面余额为 610 万元,均
为银行承兑汇票。
由于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中拟出售除账面货币资金、应收票据、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长期借款以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依据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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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
(财会便[2009]17 号)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为不构成业务的反
向收购。公司董事会认为,上市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重大资产
重组规定,置出全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并置入标的资产且已实施完
毕,符合《上市规则》13.2.11 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通过购买进入公司的资产是一个完整经营主体,该经营主
体在进入公司前已在同一管理层之下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进入公司的资产北京贝瑞和康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其成立于 2010 年 5 月 18 日,主营业务为以测序为基础的
基因检测服务与设备试剂销售,该公司是一个完整经营主体。该公司
在进入上市公司前已在同一管理层之下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2013 年 1 月 1 日时,贝瑞和康的董事会成员共 4 人,为高扬、
侯颖、周代星、蔡大庆;2013 年 9 月 6 日,因投资人对贝瑞和康进
行增资,贝瑞和康增选投资人提名的 2 名董事曹彦凌、梁颖宇为贝瑞
和康董事,贝瑞和康董事会成员增加为 6 人;2016 年 12 月 6 日,为
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贝瑞和康进行股改并增选王秀萍、梁子才、
李广超 3 人为贝瑞和康独立董事,贝瑞和康董事会成员增加为 9 人;
2017 年 6 月 9 日,为配合本次重组的实施,贝瑞和康由股份有限公
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再设独立董事,董事会由原非独立董事高
扬、侯颖、周代星、蔡大庆、曹彦凌、梁颖宇 6 人构成。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高扬、侯颖一直担任贝瑞和康副总经
理,周代星一直担任贝瑞和康总经理,贝瑞和康的高级管理人员仅发
生过一次变动,具体如下:自 2013 年 1 月至 2014 年 2 月,贝瑞和康
由财务经理何静负责具体财务工作;2014 年 2 月,贝瑞和康为进一
步增强管理层的经营决策能力,聘任具备丰富资本运作经验的王冬担
任贝瑞和康的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同时何静继续
负责贝瑞和康的具体财务工作。
因此,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贝瑞和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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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稳定,未发生对贝瑞和康经营发展构成重大影响的变化。公司董
事会认为,贝瑞和康在进入公司前已在同一管理层之下持续经营三年
以上,符合《上市规则》13.2.11 条第(二)款的 规定。
(三)公司本次购买进入的资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
润为正值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贝瑞和康出具的
XYZH/ 2017BJA50108 号《审计报告》,贝瑞和康 2016 年度营业收入
为 92,170.49 万元,净利润为 15,773.3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15,102.18 万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05,118.17
万元。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进入的资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净利润为正值。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购买进入的资产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净利润为正值,符合《上市规则》13.2.11 条
第(三)款的规定。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盈利预测报告显示,公司完成本次
重组后盈利能力增强,经营业绩明显改善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市贝
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盈利预测审核报告》,预计公
司 2017 年度营业收入为 120,232.51 万元,净利润为 21,381.23 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470.39 万元。公司完成本次重组后
盈利能力增强,经营业绩明显改善。公司董事会认为,经会计师事务
所审核的盈利预测 报告显示,公司完成本次重组后盈利能力增强,
经营业绩明显改善, 符合《上市规则》13.2.11 条第(四)款的规
定。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上市规则》13.2.11 条
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且公司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
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经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已
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向深交所提交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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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申请变更证券简称的说明
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0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拟将公司名称变
更为“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并拟将公司证券简
称变更为“贝瑞基因”。2017 年 8 月 9 日,公司完成了工商登记变更
手续,并取得了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
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
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鉴于公司名称已正式变更为“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且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故公司拟申请变更证券简称。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证券
简称将由“*ST 天仪”变更为“贝瑞基因”,证券代码仍为“000710”;
若深圳证券交易所不同意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则公司证券
简称将保持“*ST 天仪”不变,证券代码仍为“000710”。
综上所述,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变更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
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
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公司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变更证券简称的申请已获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 2017
年 8 月 28 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股票将自 2017 年 8 月 28 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
由 “*ST 天 仪 ” 变 更 为 “ 贝 瑞 基 因 ” ; 证 券 代 码 不 变 , 仍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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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10”; 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 5%变更为 10%。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成都市贝瑞和康基因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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