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孚色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7]003298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止 2017 年 8 月 16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1-2

证报告

二、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3-5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17]003298 号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孚色纺公

司)编制的截止2017年8月16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

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华孚色纺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

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

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

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

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了合理的基础。

1

大华核字[2017]003298 号鉴证报告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孚色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孚色纺公司截止

2017 年 8 月 16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孚色纺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

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2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7 年 8 月 16 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华孚

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6]322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拟向符合中国证监会

规定条件的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7,432.65 万股股票,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 12.62 元/股。截止 2016 年 2 月 27 日,公司实际向特定投资者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4,326,464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199,999,975.68 元,扣

除承销费人民币 16,0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183,999,975.68 元,已由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罗湖支行账号为 44250100002800000781 的人民币账户;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人民

币 19,883,326.4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80,116,649.2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7]000118 号”

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情况

公司《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募集金 项目环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项目备案情况

投资额 批复情况

阿 纺 城 环 审

1 阿克苏 16 万锭高档色纺纱项目 89,890.51 89,600.00 20150035

[2015]25 号

华孚(越南)16 万锭高档色纺 登记投资执照

2 88,422.50 88,400.00 185/Q-BQLKKT

纱项目 9810000152 号

3 补充流动资金 42,000.00 42,000.00

合 计 220,313.01 220,000.00

3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17 年 8 月 16 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募集资金到

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金,

超出部分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实际经营需要,经相关审议通过

后,合理有效的使用超募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部分

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华孚(越南)16 万锭高档色纺纱项目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取得经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隆安经济管委会首次签发项目代码为 9810000152

号的登记投资执照书;于 2015 年 11 月 4 日取得经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隆安人民委员会隆安

管委会出具的 185/Q-BQLKKT 号“扩展华孚色纺工厂”项目的环评报告;并经公司 201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16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

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 2017 年 8 月 16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45,660.0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

已预先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铺底流动资

投入资金 建筑工程费 设备购置费 安装工程费 其他费用

华孚(越南)

1 16 万锭高档色 45,660.02 12,483.50 29,410.41 560.44 96.53 3,109.14

纺纱项目

合 计 45,660.02 12,483.50 29,410.41 560.44 96.53 3,109.14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4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孚时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