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6 证券简称:沃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4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深圳市南山区南头关口二路智恒战略
性新兴产业园 10 栋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
董事吴宪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且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宪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应变更会计政
策,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
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和《深圳市沃特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信用形式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拟
向中国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000 万元授信额度,拟向宁波银行申请不
超过等值人民币 8,000 万元授信额度,拟向民生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000
万元授信额度,拟向兴业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15,000 万元授信额度,拟
向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5,000 万元授信额度,拟向招商银行申请不超
过等值人民币 5,000 万元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额度为
准。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吴宪女士代表公司签署一切与信贷有关的合同、
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站(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
(三)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董事同意《2017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详见与
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2017 年半年度报
告全文》、《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23)和《深圳市沃特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与会董事同意《募集资金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具体内容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
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
资金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7-026)和《深圳市沃
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