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6
关于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及数量确定情况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光科技”或“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4.45 元/股,数量不超过 3,000 万股(含 3,000 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发行价格及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的发行对象为李凯、姚尧土。上述发行对象均以现金的方式并以相同的价格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
李凯、姚尧土已经分别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
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认购数量上限(万股) 认购金额上限(万元)
1 李凯 1,500 36,675
2 姚尧土 1,500 36,675
合计 3,000 73,350
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与本次非
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017年7月5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发行审核委员审核通过。
二、2016 年度利润分配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以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第三十七次董事会召开日总股本
452,800,2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
67,920,037.5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7月18日。关于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7月11日披露的
《2016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
三、发行价格及发行股票数量的调整
公司 2016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24.45 元/股调整为 24.30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 - 每股现金红利(含税)
=24.45 元/股 – 0.15 元/股
=24.30 元/股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73,350 万元,参与本次非公
开发行的各发行对象认购金额已确定。公司 2016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本次非
公开发行价格由 24.45 元/股调整为 24.30 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
行数量由原来的不超过 3,000 万股调整为不超过 30,185,184 股。
发行价格及发行股票数量调整前后,各认购对象认购情况具体如下:
认购对象 认购金额上限(元) 认购数量上限(股)
序号
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1 李凯 366,750,000 366,749,985.6 15,000,000 150,925,92
2 姚尧土 366,750,000 366,749,985.6 15,000,000 150,925,92
合计 733,500,000 733,499,971.2 30,000,000 30,185,184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