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鸿能源:关于获授股票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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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69 证券简称:金鸿能源 公告编号:2017-062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授股票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 8 月 24 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 2017 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获授股票期权未达到行权

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有关事项详细如下: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15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事项。

2、2015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

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

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授予条件,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授予条件已满足。

3、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将授予激励对象 1,000 万份股

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可行权日以预先确定的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 1

股本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的权利。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 934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

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的 93.4%。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 66 万

份,预留部分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的 1.92%,公司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股票期权授予及行权将另行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详尽

法定程序。

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权日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

计划已获批准,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向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 76 人授予股票

期权,201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股票期权授权

日确定为 2015 年 8 月 27 日,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

二、本次获授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行权期内,公司业

绩条件如下: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行权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行权期 与 2014 年相比,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0%

第二个行权期 与 2014 年相比,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1.00%

第三个行权期 与 2014 年相比,公司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3.10%

按上述测算,以公司 2014 年业绩为基准,公司 2015—2017 年净利润复合

增长率不低于 10%。以上净利润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

据,各年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

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除此之外,股票期权等待期内,各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

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上述行权期公司股票期权考核指标完成情况:2016 年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为 181,431,045.29 元,比 201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11,671,325.64 元下降 41.79%,增长率低于 21%,未达到考核指标;

因此,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标,根据《激励

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所获授的可行权数量

280.20 万份由公司予以注销, 本次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涉及人员为 76 人。

三、本次获授股票期权未达到行权条件予以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达标,公司董事会对激励

对象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十二

章《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

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股

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未达标,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相应获授股票期权予以注销,不会对公

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油金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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