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集团 公告编号:2017-098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集团”或“公司”)全资子公
司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利”)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
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和向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
度,授信期限均为一年。上述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中德电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东中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银行最终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
2017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广东中德为深圳中利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担
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
议。本次担保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 年 12 月 15 日
注册资本:7,388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樟坑径社区牛角龙工业区 A 九栋
1
法定代表人:王柏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环保新材料、通信网络系统及器材产品的研发及销售;电线、电
缆、光缆、光电混合缆、电缆用高分子材料、铜制裸压端子、电源插头、电
子接插件、光电缆接插件、电子机械设备、有色金属拉丝、通信终端设备、
移动通信终端设备、移动通信天线设备、光纤、光纤预制棒及太阳能光伏发
电产品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电线、电缆、光缆、光电混合缆、电
缆用高分子材料、铜制裸压端子、电源插头、电子接插件、光电缆接插件、
电子机械设备、有色金属拉丝、通信终端设备、移动通信终端设备、移动通
信天线设备、光纤、光纤预制棒及太阳能光伏发电产品的生产、加工。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已审计)
资产总额 35,282.78 31,057.34
负债总额 15,664.68 11,968.41
净资产 19,618.10 19,088.93
项目 2017 年 1-6 月(未经审计) 2016 年 1-12 月(已审计)
营业收入 54,136.47 91,026.87
利润总额 706.36 2,407.94
归 属 于 母 公 529.17 1,861.69
司净利润
公司分别持有广东中德和深圳中利 100%股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利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申请不
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和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人
民币 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一年。上述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
司广东中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银行最终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
2
公司董事会授权广东中德公司管理层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并签署相关担保合同或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全资子公司广东中德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深圳
中利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深圳中利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具备偿
债能力;同时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
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此项议案须提请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 1,018,774.22 万元
人民币,其中对子公司担保余额累计为 946,516.69 万元人民币,公司及子公司
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73.26%。本次担保金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25%。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资料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4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