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45 证券简称:中金环境 公告编号:2017-068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
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中金环境、代码:300145)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星
期三)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2017-045)。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4 日、2017 年 7 月 11 日、2017
年 7 月 18 日、2017 年 7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分别为:2017-049、2017-052、2017-054、2017-055),于 2017 年 7 月
28 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分别于
2017 年 8 月 3 日、2017 年 8 月 10 日、2017 年 8 月 17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
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2017-060、2017-066)。具体内容
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公司原计划在
2017 年 8 月 28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量较大,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重组停牌程序
后 2 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的时间预计不超过 1 个月。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属于危废处理及环保相关行业。本次交易的交
易对方为标的公司股东,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交易对方之一安吉观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公司拟收购标的资产的全部或部分的股权,交易金额需要根据中介机构
尽职调查情况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进一步提
升公司价值,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2、本次交易的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初步确定采用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标的公司股权的方式进行,
同时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交易方式仍在
谨慎探讨中,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与交易对方的沟通、协调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正在就重组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沟
通、协商。目前公司与主要交易对方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具体交易方
案尚需进一步沟通和协商。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以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
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独立财务顾问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审计机构为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为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
公司,法律顾问为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
审计、评估、法律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5、本次交易涉及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根据初步交易方案,本次交易方案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
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核准。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就交易方案可能涉及的审
批事项进行论证分析。
二、延期复牌原因
公司原计划争取于 2017 年 8 月 28 日前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2014 年修订)》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
预案或者报告书。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未完成,
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进行深入协调、沟通和确定,公司预计无法在进入
停牌程序后 2 个月内披露重组预案。
因此,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顺利进行,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
作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2 号—上
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8 月 28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三、后续工作安排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
公司争取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
书。如公司预计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自停
牌首日起三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筹划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司未
提出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延期复牌事项、延期复牌未获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延
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或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并承诺自复牌
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