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17-096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日期:公司以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的原因: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
内施行。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3、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会计政策执行的是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并根据要求在财务报告中进行相应的披
露,公司将在财务报表中的营业收入之上增加其他收益项目的列示。该会计政策
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公司业务的范围,
不会对公司 2017 年度以前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对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公司已披露
的报告年度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将按照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报告期内发生的政
府补助进行相应调整和披露,本次调整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所有者权益和净利
润无影响。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17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调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
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
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具体要求,根据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过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意见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