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2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在公司
综合楼二期二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董事会办公室于 2017 年 8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人。邓志刚先生、薛峰先
生、袁建国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公司监事会主席卢春明先生、
监事姚弄潮先生、副总经理陈志兵先生、副总经理尹健先生、副总经
理兼董事会秘书董志刚先生、副总经理熊金梅女士、财务总监黄伟兵
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王永业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
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此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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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关于审议<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经核查,2017 年半年度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登载于
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三、《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此议案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
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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