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6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
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政府补助的会计处
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
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进行了修订。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2、变更时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颁布,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并按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会计政策执行的是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后颁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
定。
4、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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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
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
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通知,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
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故公司将相应政府补助金
额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除
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
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本次调整对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净利润和所有者权益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
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
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需要,符合财
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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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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