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17022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1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
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
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
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执行,对2017年1
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
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
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中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 财务报表列报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公司将对与
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
本费用。同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增加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
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无重大影响。
2、除上述事项外,其他由于新准则的实施而进行的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
务报表项目及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
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
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
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