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7 号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棠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棠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为上海棠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棠棣信
息”)向银行机构申请借款 5,000 万元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7 月 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棠棣信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9)。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公司为棠棣信息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项
下最高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 1,000 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
司为棠棣信息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的《综合授信合同》项下最
高 1,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提供 1,000 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内容
如下:
1、保证担保范围: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
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系统内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最
高限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以及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
和担保权益的费用等其他款项。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限: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
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下同)之日起两年,如果被担保
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北京银行既有权在每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要求
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
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
日起两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其担保范围内已被北京银行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
履行保证责任。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7,600 万元人民币,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99%。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担
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综合授信合同》。
特此公告。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