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施德: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8-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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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

次(定期)会议审议《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迈奔灵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迈奔灵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迈奔灵动”)股权的事项中,交易对方深圳市神州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52.5%的股份比例,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将本次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我

们审核并进行了沟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根据《深圳市证券交易所上市规

则》以及《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爱施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审阅相关材料,现发表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聚焦公司核心业务板块,优化产业布局,提高整体资源

配置效率,实现公司股东价值的最大化。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

项遵循公允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迈奔灵动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定期)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黄文

辉先生、黄绍武先生、喻子达先生将回避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章卫东、吕廷杰、邓鹏

二○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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