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发表如下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2017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2017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知悉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各项规
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之情形,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
并延续到2017年上半年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之情形。
2、2017 年半年度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1)2017 年上半年,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公司发生的担保,均系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
(2)报告期内发生及以前年度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公司为下属公司提
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详见《2017 年半年度报告》“第
五节重要事项 之 十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之 2、重大担保。”
2017 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执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之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建北 姜付秀 权玉华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