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价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
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上海礼多多电子商务
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其持有的上海礼多多电子
商务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总金额为7亿元;
同时拟向不超过10名(含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
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的费用,配套
资金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
因筹划重大事项,黑芝麻股票于2017年1月3日开市起停牌,并自2017年1月
17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黑芝麻本次停牌前一交易日(2016年12月30日)收盘价格为8.06元/股,停牌
前第20个交易日(2016年12月5日)收盘价格为7.54元/股。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告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即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
月30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6.90%,同期深证综合指数(代码:
399106)的累计涨幅为-4.79%,同期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发布国证食品行业指
数(代码:399396)累计涨幅为-0.33%。
综上,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在股价敏感重大
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规定的相关
标准。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价波动未达
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之盖章页)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