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11 证券简称:骆驼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84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骆驼集团蓄电池销售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2000 万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365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骆驼集
团蓄电池销售有限公司自2015年4月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
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3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
保,原担保合同期限已届满。现根据销售公司业务需求,拟继续向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申请2000万元综合授信,由公司提供
2000万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骆驼集团蓄电池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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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地址: 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4号
3、法定代表人:刘长来
4、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5、主营业务:电池(不含危险品)、电池极板、电池隔膜、电池
零部件、蓄电池生产设备、锂电池及其零部件、汽车零配件、塑料及
塑料制品(不含超薄塑料购物袋)、橡胶及橡胶制品销售;货物及技
术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货物及技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骆驼集团蓄电池销售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203,541.8万元,负债总额196,175.3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38%;
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9,253.66万元,净利润11,719.30万元。
(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对外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本合同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4、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本金,
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
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
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
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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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担保合同期限:自本事项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2019年12月31日。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将于本次担保事项经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上述担保协议范本。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8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4500万元,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0.93%,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骆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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