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7-054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下午 16:30 在上海青松城大酒店四楼香山厅召开,会
议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由
公司监事韩新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监事会主席毛洪斌先生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的申请
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出新任监事后生
效,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推荐,选举公司监事韩新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至公司第
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2018 年 8 月 20 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附:韩新胜先生简历
韩新胜,男,汉族,1959 年 5 月生,大学学历,经济师。最近五年曾任光
明食品集团工会副主席、职工监事。现任光明食品集团职工监事、光明地产监
事。韩新胜先生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职工监事,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
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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