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网络: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来源:深交所 2017-08-18 12: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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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和要求,作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先认可: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万通亚洲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促进公司战略

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

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万通亚洲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签章页)

胡建绩 GONG YAN(龚焱) 张永烨

2017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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