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7-65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在江苏省启东市林洋路 66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
会议通知提前 10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参加董事 7 人,
实际参加 7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永华先
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原独立董事苏凯先生辞职,导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成员不满
足独立董事占多数,现增补黄大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
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黄大森先生已在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被
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公司原独立董事苏凯先生辞职,导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成
员不满足独立董事占多数,现增补黄大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黄大森先生已在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上被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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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7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临 2017-67)。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拟将第一期
非公开发行部分已完工募集资金项目的节余资金(含利息等收入)54,499,306.47
元以及孳生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
要。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则规定,
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在《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临 2017-68)。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
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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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临 2017-6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临 2017-7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司内
部控制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五和议案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 2017 年 9 月 5
日在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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