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各位股东: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能源”或“公司”)2017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二项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议案一、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完工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为了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公司拟将第一期
非公开发行部分已完工募集资金项目的节余资金(含利息等收入)54,499,306.47
元以及孳生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
要。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规则规定,
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在《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临 2017-68)。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
议案二、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公告(临 2017-70)。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