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集团 公告编号:2017-086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8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肇嘉浜路 746 号(爱建金融大厦)17 楼报
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7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569,407,127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39.620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均金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其余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10,416,959 72.0779 100,098,171 17.5793 58,891,997 10.3428
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410,427,759 72.0798 100,288,371 17.6127 58,690,997 10.3075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号
1 《关 233,676,461 59.5101 100,098,171 25.4918 58,891,997 14.9981
于延
长公
司非
公开
发行
股票
股东
大会
决议
有效
期的
议
案》
2 《关 233,687,261 59.5128 100,288,371 25.5403 58,690,997 14.9469
于提
请股
东大
会延
长授
权董
事会
或董
事会
授权
人士
全权
办理
公司
非公
开发
行 A
股股
票相
关事
宜有
效期
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 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
计票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进行计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 为涉及关联股东
回避表决的议案,所涉及关联股东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邵 禛 王 珍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通过现场见证,见证律师确认: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
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
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