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87 股票简称:海越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65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情况概述
㈠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
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
㈡ 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自2017年6
月12日开始执行。
㈢ 变更审议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
对0票,弃权0票。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公司将相应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利润表的“营业利润”
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
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调整到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并采用未来
适用法处理。本次调整受影响的项目分别为利润表“其他收益”及“营业外收入”,
影响金额为 2,745,674.69 元。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
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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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
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
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变更不会
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
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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