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防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08-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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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97 证券简称:天和防务 公告编号:2017-050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2016 年 12 月 3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该规定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

知》(财会[2017]15 号),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规定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的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已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1、增值税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按照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

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执行。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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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政府补助

本次变更前,公司会计政策执行的是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和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17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同时,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

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从“管理费用”

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对 2016 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调增“税

金及附加”2,144,055.01 元,调减“管理费用” 2,144,055.01 元。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规定变更本期会计政策,

将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原在营业外收入中核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至

其他收益科目核算,对于该日期之前的相关金额不再进行追溯调整。对 2017 年

半 年 报累计影响为: 调增“ 其他收益”1,584,670.71 元, 调减 “营业外 收

入”1,584,670.71 元。

综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财务报表列示项目的调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

当期及前期列报的损益、资产总额、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

则及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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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企业会计

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

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7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天和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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