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17-079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 13:30 在公司一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10 名,其中董事马伟晋委托授权董事姚太平对本次会议议案行使
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刘虎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
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西安绿一传媒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司同意全资孙公司西安绿一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绿一”)以其汇鑫房产作
为抵押向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大街支行申请贷款 1,000 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为一
年,并授权西安绿一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西安绿一签署上述贷款额度内的
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
项法律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王峰
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且任职资格已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关于王峰先
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已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5 日
附件:王峰先生简历
王峰,男,198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海南大学,获经济
学学士学位。2012年10月-2014年10月就职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
营部任证券事务专员;2014年11月-2015年5月就职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任证券部经理。2015年7月-2017年4月任公司证券事务经理、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5月至今
任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王峰先生已于2013年12月参加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获得相应证书。
王峰先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
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情
况,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