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大智胜: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来源:证券时报 媒体 2017-08-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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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7-026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

于 2017 年 8 月 4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公司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2 名,监事王安文先生因

出差未能出席,委托监事宋学勇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会秘书列席会

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二)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

资金的情形。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企业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

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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