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7-053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
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了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
自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2017年9月12日到期。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已于2017年4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近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
准批文。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本次非
公开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期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同意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期满之日
起延长12个月,除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的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
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