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991 公司简称:大唐发电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
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董事 梁永磐 公务原因 应学军
独立董事 刘吉臻 公务原因 罗仲伟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大唐发电 601991
H股 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 大唐发电 00991
H股 伦敦证券交易所 DAT 991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应学军 魏玉萍
电话 (010)88008678 (010)88008669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 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
电子信箱 YINGXUEJUN@DTPOWER.COM WEIYUPING@DTPOWER.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31,811,315 233,222,425 -0.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0,786,330 39,718,450 2.69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1-6月)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7,348,592 10,725,301 -31.48
金流量净额
营业收入 30,047,916 29,198,539 2.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080,774 1,693,687 -36.19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49,996 1,636,053 -48.05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2.68 3.69 减少1.01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812 0.1272 -36.16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812 0.1272 -36.16
股)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30,358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持股比 持股 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数量 件的股 数量
份数量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国有法人 31.10 4,138,977,414 / 未知 49,000,000
HKSCC NOMINEES
境外法人 24.73 3,291,752,921 / 无 /
LIMITED
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 国有法人 9.74 1,296,012,600 / 无 /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
国有法人 9.62 1,280,872,927 / 无 /
任公司
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
国有法人 9.47 1,260,988,672 / 无 /
司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 国有法人 2.91 387,353,765 / 无 /
司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
国有法人 0.58 76,904,200 / 无 /
任公司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民生财富 2 期指定型
其他 0.53 70,000,000 / 无 /
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航天科工财务有限责任公
国有法人 0.41 54,901,264 / 无 /
司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民生财富 4 期指定型
其他 0.39 52,399,942 / 无 /
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大唐集团之全资子公司中国大唐海外(香港)有限公
司持有本公司 H 股 480,680,000 股,包含在香港中央结算
(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股份中,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61%;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大唐集团及子公司合计
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4,628,396,014 股,合计约占本公
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34.77%。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2009 年 大 09 大唐债 122017 2009-08-17 2019-08-17 30 5.00
唐国际发电
股份有限公
司第一期公
司债券
2011 年 大 11 大唐 01 122066 2011-04-20 2021-04-20 30 5.25
唐国际发电
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
( 09 大 唐
债第二期)
2012 年 大 12 大唐 01 122244 2013-03-27 2023-03-27 30 5.10
唐国际发电
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
(第一期)
2012 年 大 12 大唐 02 122334 2014-11-03 2024-11-03 30 5.00
唐国际发电
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资产负债率 0.74 0.75
本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3.07 2.80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7 年上半年,面对电力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电煤保供控价形势异常严峻等复杂局面,公司紧
盯“行业领先、国际一流”目标,紧扣“全面提质”主线,主动适应国家政策与市场环境的变化,积
极推进各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全力实施赶超计划,抢发争发效益电量,煤价控制保持较好水平,
对标先进降低费用,较好完成了上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圆满实现“全面提升年”奋斗目标奠定了
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约为人民币 17.82 亿元,同比降低 48.6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约为人民币 10.81 亿元,同比降低 36.19%;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约为
人民币 2318.11 亿元,较年初减少 0.61%;资产负债率完成 74.28%,较年初降低 0.60 个百分点。
1、安全生产管控不断加强。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生产基础地位不动摇,保持安全管理高压态势。
始终坚持抓小事防大事、把未遂当已遂,对安全隐患零容忍,对安全问题从严追责、升级考核。
深入实施班组标准化建设,不断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圆满完成了“两节”“两会”“一
带一路”高峰论坛保电任务。全力抓好大机组竞赛管理,坚持以竞赛促机组健康经济运行,促人
员技术水平提升,其中 8 台 600MW 机组获奖,同比增加 4 台,9 台 300MW 机组获奖,同比增加
5 台。托克托发电公司、乌沙山发电公司、盘山发电公司、张家口发电厂等企业 6 台机组在全国
可靠性机组评价中获奖。持续推进科技创新,上半年共新获发明专利 12 项,获实用新型专利 120
个。
2、对标提升成效显著。一是全力以赴抢发电量。以对标为抓手,强化区域对标、同类对标,
抢抓一切有效益的市场电量。积极参与市场电量竞争,强化营销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市场竞争能
力。于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约 905.765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约 10.52%。二是千方百计
控降煤价。加强专业部门间的协调联动,从燃料采购、库存优化、配煤掺烧等方面入手,创新燃
料管理模式,抓住煤炭市场有利时机,全力降低燃料成本。三是全面加强费用管控。强化预算的
全面性和刚性,严控各项费用支出。
3、优化发展连获突破。公司启动“十三五”发展规划滚动修编工作,积极推进重点项目落地,
寻求转型升级的最优路径。海南项目开发实现零突破,获得陵水富力海洋公园 6.7MW 分布式光伏
项目开发权。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装机容量 2,756.5 兆瓦;其中,托克托发电厂五期工程两台 66
万千瓦机组顺利投产跃居世界最大火电厂;长河坝水电站已投产 3 台 65 万千瓦机组,成为公司装
机规模最大的在役水电站。
4、资本运营稳步推进。优化产权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实现保值增值。报告期内,公司完成
所持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31%全部股权及重庆渝能扬子电力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
工作,转让收益分别为人民币 2.38 亿元、人民币 2,152 万元,回收资金分别为人民币 4.08 亿元、
人民币 2,368 万元。公司 A 股股票及 H 股股票非公开发行工作已完成中国证监会首轮反馈意见的
回复。
5、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公司充分发挥中央企业的政治优势,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
有机结合,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公司
章程的要求,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一)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4 月及 5 月分别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
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准则 42 号”)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以
下简称“准则 16 号(2017)”),其中准则 42 号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准则 16 号(2017)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后的主要会计政策已在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第十节、五”中列示。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采用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1)持有待售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准则 42 号有关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等
规定,对相关资产进行了重新梳理,采用该准则未对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
(2)政府补助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准则 16 号(2017) 的规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进行了
重新梳理,采用未来适用法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采用该准则未对本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采用该准则后,对于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在计入利润表时,按照经济业务实质
由原计入营业外收入改为计入其他收益。
(二)变更对当期财务报表的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各项目、
2017 年 6 月 30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
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的增减情况如下:
(1)本期会计政策变更对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各项目的
影响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17 年 1-6 月份影响金额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合并 母公司
其他收益 170,678 104,090
营业利润 170,678 104,090
营业外收入 -170,678 -104,090
利润总额 / /
净利润 / /
(2)本期会计政策变更对 2017 年 6 月 30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各项目无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