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17-023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孚信息”、“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55 号)文核准,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040 万股,发行价格为
12.8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26,214.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647.10 万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22,566.9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划至公司
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5 月 23 日对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
字[2017]000336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投资 承诺募集资金 项目备案或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投资额 核准文件
一 信息安全保密检查防护整体解决方案 9,067.00 9,067.00 济高备 2016-45
二 商用密码客户端安全产品 7,965.00 7,965.00 济高备 2016-44
三 研发中心建设 4,567.00 4,567.00 济高备 2016-43
四 营销及服务平台建设 2,937.00 967.94 济高备 2016-46
五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合 计 29,536.00 22,566.94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若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项目的投资,在
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替换相关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超出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公司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所需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
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 4,487.7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募集资金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资金
投资额
1 信息安全保密检查防护整体解决方案 9,067.00 1,559.90
2 商用密码客户端安全产品 7,965.00 1,218.32
3 研发中心建设 4,567.00 553.51
4 营销及服务平台建设 * 967.94 1,156.07
合 计 22,566.94 4,487.79
*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967.94万元为限。
以上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
告》(大华核字[2017]003096 号)。
上述置换仅限于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且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2017 年 5 月 23 日)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
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过全体董事表决,一
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299.67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
筹资金。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置换时间距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用募集资金
4,299.67 万元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299.67 万元。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4,299.67 元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认为:中孚信息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中孚信息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符合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并
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民生证券同意中孚信息实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7]003096
号);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