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17-25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
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被委托人姓名
许旭波 董事 另有公务 陈朝辉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厦门港务 股票代码 00090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 翔 朱玲玲
办公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 31 号港务大厦 20 楼 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 31 号港务大厦 20 楼
电话 0592-5826220 0592-5826220
电子信箱 liux@xmgw.com.cn zhull@xmgw.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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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6,483,219,583.67 3,811,210,398.68 4,012,330,409.55 61.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63,851,466.76 83,020,549.78 83,020,549.78 -23.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41,321,947.52 47,411,012.21 47,411,012.21 -12.84%
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58,289,396.16 -9,601,000.03 234,909,711.78 -124.8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16 0.16 -25.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0.16 0.16 -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43% 2.95% 2.63% -0.20%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7,098,587,688.47 5,841,432,276.97 7,390,152,639.77 -3.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2,630,835,603.06 2,836,542,032.88 2,592,068,467.13 1.50%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0,866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5.13% 292,716,000 0 0
黄建安 境内自然人 0.44% 2,325,727 0
薛韬 境内自然人 0.36% 1,934,310 0
许灵波 境内自然人 0.30% 1,595,000 0
林琼华 境内自然人 0.22% 1,187,900 0
陈庆良 境内自然人 0.22% 1,185,500 0
王彦章 境内自然人 0.22% 1,174,300 0
林成发 境内自然人 0.21% 1,104,500 0
宁屾 境内自然人 0.20% 1,041,699 0
翟育豹 境内自然人 0.18% 979,336 0
1、 公司持股 5%以上(含 5%)的股东仅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是本公司的控
股股东,关联属性为控股母公司,所持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2、公司位列前十名的其他股东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
的说明
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1、 王彦章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589,500 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
2、林成发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1,104,500 股;
明(如有)
3、翟育豹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979,336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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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
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到期日 债券余额(万元) 利率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
16 厦港 01 112407 2021 年 06 月 27 日 60,000 3.25%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
16 厦港 02 112465 2021 年 10 月 25 日 50,000 3.02%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末增减
资产负债率 53.32% 56.29% -2.97%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4.13 5.98 -30.94%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7年上半年,面对严峻的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复杂的政策环境及多变的市场形势,公司董事会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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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班子及全体员工,切实落实既定的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公司治理和业务经营的各项工作。
在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8,321.9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1.58%,主要系本报告期贸易业务
增加所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85.15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3.09%,主要系公司投资
建设的海沧港区20#、21#号泊位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后,财务成本和折旧摊销增加所致。
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分别较去年同期增加61.58%、66.74%,主要系本报告期贸易业务增
加所致;
2、本报告期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加40.07%,主要系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
22号)的规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房产
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所致;
3、本报告期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395.48%,主要系本报告期新增公司债利息以及子公司海隆码头
转固后贷款利息不可资本化所致;
4、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592.95%,主要系本报告期贸易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坏
账准备增加,而去年同期转回部分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5、本报告期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911.87%,增加金额158.35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确认的联营、
合营企业的投资亏损减少以及期货衍生品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6、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54.43%,主要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15号)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计入利润表的“营业外收入”中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调
整计入“其他收益”项目所致;
7、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24.81%,主要系报告期内贸易业务购入
存货增加、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8、本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3.22%,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根据
股权转让协议支付给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5.2亿元的石湖山码头公司收购款所致;
9、本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76.57%,主要系去年同期发行6亿元公司
债,本报告期筹资收入的现金减少所致;
10、本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比上年同期下降233.93%,主要系本报告期内经营、投资、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大幅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1、散杂货业务单元方面
(1)石湖山码头公司抓住2017年以来火电发电量比重增加的机遇,积极与各大电厂、水泥厂沟通协
商,争取新增业务量由厦门进口,上半年吞吐量完成预算指标的100%;
(2)东渡分公司克服搬迁影响,业务稳定发展;海隆码头取得省级新增外贸作业点资格,通过了海
关初步验收,进入常态化运作;
2、港口物流业务单元方面
(1)助推厦门国际邮轮母港发展,外代公司成功开展全国首例邮轮直供业务,实现货物“进口直供”、
“保税供船”创新监管模式,保障邮轮靠泊后船上物资的补给和供应;
(2)物流公司的海沧出口监管仓获批,已着手进行仓库验收的前期筹备工作;高崎仓库引进世界五
百强沃尔玛高端仓储综合项目,仓储业务转型升级有所突破;
(3)贸易公司通过集装箱创新煤炭集装箱采购配送的模式,与神华销售集团、天津中远海运集装箱
运输有限公司达成三方合作共识,实现“门到门”服务;
(4)运输公司建立外拖车业务平台,整合社会运力资源,作业箱量同比增长4%;
(5)船务公司完成了信息化系统平台一期建设试运行及调试,同时,开展平台系统建设二期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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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前期演示等工作;
3、腹地拓展业务方面
(1)海铁联运业务上半年操作共计11271TUE,同比去年增长21%;
(2)三明港务和吉安港务在厦门、营口均设立了内贸、外贸拼箱站点,在营口、松溪设立办事联络
点;
(3)推进潮州港码头水工标段建设,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完成投资22602万元;
(4)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北1#、2#泊位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完成项目落地工作;
(5)“漳州台商投资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已获得海关总署批复,项目获批后将是漳州市首个海
关特殊监管场所。
(二)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受影响的报表 影响金额
项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企业日常活
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
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与 1、营业外收入 -15,410,238.05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 2、其他收益 15,410,238.05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
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
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
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
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
本;(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该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2017年1月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日
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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