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1 证券简称:汇中股份 公告编码:2017-038 号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
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
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了财会[2017]15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
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企业对2017年1月1日
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
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
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审批程序
2017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
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名称和金额
1、将利润表中新增“其他收益”单独列报于“营 其他收益
业利润”项目之上。
2、将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 调 增 其 他 收 益 本 年 金 额
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 5,116,720.25 元;
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 调 减 营 业 外 收 入 本 年 金 额
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比 5,116,720.25 元。
较数据不予调整。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
润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