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7-084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回售业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泽股份”)的控股股东万
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发行了万泽集
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
期可交换债券”),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6 年 6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万
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私募债券暨办理股权质
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3)。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期限不超过 2 年,
募集资金规模为 70,000.00 万元,分为“16 万泽 01”和“16 万泽 02”两个
品种,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 2016 年 12 月 29 日起
至本期可交换债券摘牌日前一交易日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16 年 12 月
26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可交换公
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16-123)。
二、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回售业务情况
万泽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
2)(简称:16 万泽 02,代码:117026)用于交换的万泽股份股票自 2017
年 6 月 29 日至 2017 年 8 月 9 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内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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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低于当期换股价格的 70%。根据万泽集团《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可交换债回售条款生效。主要情况如下:
(一)回售申报期
2017 年 8 月 16 日至 2017 年 8 月 18 日。
(二)回售价格
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年化利息 7.50%)。
(三)回售期间的交易
“16 万泽 02”债券在回售期间交易及换股不受影响,“16 万泽 02”债
券持有人仍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将“16 万泽 02”债券转换为“万泽股份”
的股票。
回售期满后,公司将根据本次回售结果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履行持续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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