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17-035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根据财政部 2017 年 5 月 10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
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
则进行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
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
4、变更日期:根据规定,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期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
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
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公司损益、
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
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
15 号)的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其决
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
资产不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