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华通医药 公告编号:2017-043 号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 2017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38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8.04 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5,256.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3,158.32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22,097.68 万元。上述资金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全部到位,业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 第 610388
《验资报告》。公司所募集的资金用于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连锁药店扩展项
目、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三个项目。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
2、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金额单位:人民
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252,560,000.00
减:发行费用 31,583,200.00
募集资金净额 220,976,800.00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33,293,163.35
其中:1、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
39,840,274.77
目自筹资金
2、直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93,452,888.58
其中:报告期直接使用募集
12,797,326.30
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余额 87,683,636.65
加:利息收入和手续费支出净额 4,296,671.36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91,980,308.0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绍兴柯东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轻纺城支行(以下简称“瑞丰银行”)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
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开设了五个专项账户,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绍兴柯东支行 19510401040007596 活期存款账户
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绍兴柯东支行 19510401040007885 活期存款账户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000137948137 活期存款账户
轻纺城支行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8110801013800000926 活期存款账户
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8110801014300074790 活期存款账户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于 2015 年
6 月 11 日与瑞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 年 6 月 15 日与农
业银行、中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 年 7 月 28 日公
司、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与中信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6 年 3 月 2 日,公司、子公司浙江华药物流有限
公司及保荐机构爱建证券与农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于公
司聘请了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并由其承接原保荐机构爱建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2017 年 5 月 26 日,公司及实施相应募投项目的子公司
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分别与瑞丰银行、农业银行、
中信银行及保荐机构华金证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
不存在问题。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公
司在使用募集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
批规定办理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该银行查询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按上述制度履行。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绍兴柯东 浙江华通医药股
19510401040007596 活期存款户 1,031,820.19
支行 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绍兴柯东 浙江华通医药股
19510401040007596-1 1 年期定期存款 33,000,000.00
支行 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绍兴柯东 浙江华药物流有
19510401040007885 活期存款户 2,785,624.12
支行 限公司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 浙江华通医药股
201000137948137 活期存款户 34,509.87
银行轻纺城支行 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通医药股
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8110801013800000926 活期存款户 286,825.56
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通医药股
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8110801023701202698 1 年期定期存单 1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通医药股
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8110801024601202706 1 年期定期存单 1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通医药股
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8110801024701202713 1 年期定期存单 1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通医药股
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8110801024801202717 1 年期定期存单 1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浙江华通医药股
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8110801024901202760 1 年期定期存单 10,000,000.00
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期末余额
浙江华通医药连
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8110801014300074790 活期存款户 341,528.27
锁有限公司
浙江华通医药连
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8110801024001202769 1 年期定期存单 4,500,000.00
锁有限公司
合计 91,980,308.01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797,326.30 元,具体情况详见
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目: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拓展公司批发业务市场,但
由于该项目主要用于增加批发业务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营业收入,无法单独核
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6 年 9 月 13 日,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连锁药店扩展项目”、
“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的相关事项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之“连锁药店扩展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通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负责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实施进度等
内容进行变更: 实施地点不再局限于原计划所列的杭州、绍兴及其具体区县分
布,而变更为“绍兴及周边地区”;开店数量由 52 家变更为“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
需要和实施方式,以量入为出和效益优先的原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合理确定
门店扩展的数量和类型”。实施方式由原计划的新设门店方式变更为“适当并购或
新设方式”。建设期 2 年变更为“延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完毕”。
募投项目之“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浙江华药物流有限公司
负责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期由 1 年变更为“延期至 2017 年
9 月 30 前完成”。同时,为提高土地使用效率,拟将该项目实施后多余建设用地
(约 18 亩)转让给公司另一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岳堂药业有限公司用于配方颗粒
扩建项目的建设。
除上述变更外,两个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总投资额、募集资金用途等内容
均不发生变化。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2015年6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9,840,274.77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其中: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
37,159,494.03元;连锁药店扩展项目2,680,780.7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15年6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进行了专项核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610452号《关于浙江华通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
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明确意见。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2015年7月完成。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5 年 5 月公开发行股份未发生超募资金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和以定期存款形式存放在募
集资金开户银行,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总投资额、募集资金用途等内
容均未发生变更;经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连锁药店
扩展项目”、“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或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等事项
进行了变更,详见本报告三(三)。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6 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22,097.68 1,279.73
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13,329.32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 否 已 变 募 集 资 金 调 整 后 投 本 年 度 投 截 至 期 末 截 至 期 末 投 资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现的 是 否 达 到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更项目(含 承 诺 投 资 资总额(1)入金额 累 计 投 入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变
资金投向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2)/(1) 态日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
是 12,024.52 12,024.52 1,279.73 8,538.12 70.01 尚在建设期 否 否
目
2.连锁药店扩展项目 是 6,073.16 6,073.16 793.03 13.06 -30.75 否 否
3.医药批发业务扩展项
否 4,000 4,000 0 3,998.17 99.95 注 否
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2,097.68 22,097.68 1,279.73 13,329.32 60.32 -30.75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2,097.68 22,097.68 1,279.73 13,329.32 60.32 -30.75
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由于前期施工规划、许可等项目审批时间较长,导致前期实施进度变缓。经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工程建设期已变更为“延期至 2017 年 9 月 30 前完成”。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连锁药店扩展项目:国内宏观经济增长放缓,药品零售需求增长放缓,根据实际情况,公司暂时放缓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公
(分具体项目)
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建设期已变更为“延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实施完毕”。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无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连锁药店扩展项目:经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实施地点不再局限于原计划所列的杭州、绍兴及其
施地点变更情况 具体区县分布,而变更为““绍兴及周边地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连锁药店扩展项目:经公司 2016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实施方式由原计划的新设门店方式变更为“适当并购
施方式调整情况 或新设方式”。
2015 年 6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9,840,274.77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其中:医药物流二期建设项目 37,159,494.03 元;连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药店扩展项目 2,680,780.74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 2015 年 6 月 1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610452 号《关于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明确意见。募集资金置换工作已于 2015 年 7 月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和以定期存款形式存放在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无
无情况
注:详见本报告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