轴研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7-08-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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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轴研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9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

新政府补助准则自 6 月 12 日起施行。新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

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

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

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

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

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新政府准

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

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轴研科技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进

行会计政策变更,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

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 年 6 月 12 日

(二)变更原因: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1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轴研科技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轴研科技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

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

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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