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6 证券简称:轴研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9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修订版(财会[2017]15 号,以下简称“新政府补助准则”),
新政府补助准则自 6 月 12 日起施行。新准则要求,与企业日常活动
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
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企
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表“其他收益”
项目,反映应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
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新政府准
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政府补助准则进行调整,可比会
计期间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轴研科技根据财政部文件要求进
行会计政策变更,并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主要
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 年 6 月 12 日
(二)变更原因: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要求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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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 号)中
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轴研科技将按照财政部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中的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
(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轴研科技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
日常活动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
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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