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星科技:董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7-08-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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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符合《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说明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

系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而成立。

一、员工持股计划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一)建立共享机制

建立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

促进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报。

(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立足于当前公司业务发展的关键时期,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

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三)完善激励体系

深化公司的激励体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

理人才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三、综述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

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说明。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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