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7-08-1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拟

实施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内容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

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及可能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

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

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

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

5、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议案的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本页无正文,仅用于《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章使用。]

独立董事:

白忠祥 郭志宏 赵志英

二○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恒星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