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星科技: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7-08-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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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2 证券简称:恒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7084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7年8月31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7 年 8 月 31 日(星期四)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7 年 8 月 30 日(星期三)-2017 年 8 月 31 日(星

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31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17 年 8 月 30 日 15:00-2017 年 8 月 3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8 月 25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8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公司股

东也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不能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

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17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于 2017 年 8 月 16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 1 需对中

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审议《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

1.00

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

2.00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 8 月 29 日(星期二)上午 8:00-11:30,下午 13:

00-17:00

2、登记地点: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

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

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7 年 8

月 29 日 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

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河南省巩义市恒星工业园

邮政编码:451200

联系电话:0371- 69588999

传真:0371-69588000

联系人:李明、谢建红

2、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

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6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2,投票简称:恒星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8 月 3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30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31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南恒星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

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多选或未

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 反 弃

意 对 权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审议《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

1.00

(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

2.00 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

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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