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西泵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0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于
2017 年 9 月 2 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应于任期届满前进行换届选举。
2017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经推荐及本人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孙耀志、孙耀忠、孙锋、李明黎、张明华、梁中华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魏安力、张复生、张道庆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现任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审核,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相关要求,
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
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需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分
别、逐项表决。上述董事候选人中没有职工代表,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直
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可卸任。
特此公告。
附件: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河南省西峡汽车水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4 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耀志先生,出生于1951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宛西制药董事长、宛西控股董事长。1968年3月
至1971年4月在部队服役;1971年5月至1977年12月在河南省地质队工作;1978
年1月至1979年1月在河南省西峡县物资站工作;1979年2月至1984年7月任河南省
宛西制药厂副厂长;1984年8月至1985年2月任河南省西峡县经济贸易委员会人事
科科长;1985年3月至1998年9月任河南省宛西制药厂党委书记、厂长;1998年10
月至今任宛西制药党委书记、董事长。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
表,先后荣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中国中药行业优秀企业家、全国五一劳动奖
章、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006年10月,当选为中国共产
党河南省第八届委员会候补委员。自2002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孙耀志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宛西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宛
西控股”)44.76%的股份,宛西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1,402.0297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4.16%,孙耀志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孙耀志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孙耀忠之兄,董事孙锋之父,除此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孙耀志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
孙耀忠先生,出生于1960年7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1978年12
月至1980年11月在部队服役;1980年12月至1995年7月任河南省内乡县石油公司
副经理、党支部副书记;1995年8月至2002年9月任宛西制药副总经理;2002年10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并兼任河南省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内
燃机协会冷却水泵、机油泵分会五届理事长。2003年被南阳市总工会授予“五一
劳动奖章”,2004年被评为河南省劳动模范,2005年被评为西峡县第九届拔尖人
才。南阳市五届人大代表,2011年10月任西峡县委委员。自2003年1月1日至今担
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孙耀忠持有公司股份1,857.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孙耀忠是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孙耀忠为公司董事长孙耀志之弟,董事孙锋之叔,除此情况外,
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孙耀忠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
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锋先生,出生于1975年9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现任本公司和宛西控股董事、宛西制药董事、总经理。1997年9月至2000年4月在
北京埃特玛多功能膜材料有限公司任销售部经理;2000年4月至2003年12月就学
于新西兰梅西大学,攻读商业管理研究生课程;2004年1月至2006年1月任上海月
月舒妇女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1月至2008年1月,任宛西制药总经理助理;
2008年1月至今任宛西制药董事、总经理。曾获南阳市“五一劳动奖章”,河南
省劳动模范;2014年4月至今任宛西控股董事。自2008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孙锋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孙锋为公司董事长孙耀志之子,副董事长、
总经理孙耀忠之侄,除此情况外,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孙锋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明黎先生,出生于1968年10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和宛西控股董事、宛西制药副总经理。1998年至2001年7
月任月月舒集团副总经理;2001年8月至今任宛西制药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4
月至今任宛西控股董事。自2005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李明黎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李明黎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
张明华先生,出生于1964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现任本公司董事、宛西制药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宛西控股监事会主席。1987
年至1998年任河南省宛西制药厂科长;1998年10月至2002年8月任宛西制药董事
会办公室主任;2002年10至2008年1月任宛西制药副总经理,自2008年1月至2014
年4月担任宛西制药董事,2014年4月至今任宛西制药和宛西控股监事会主席。自
2005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张明华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张明华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
件。
梁中华先生,出生于1963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大专学历,经济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1980年6月
至1985年11月在河南省西峡县五里桥乡燕岗中学任教;1985年12月至2000年7月
在西峡汽车水泵厂工作,曾任人事科长、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党委副书记;
2000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工会主席。2004年4
月被评为南阳市“五一劳动奖章”,2015年4月被评为南阳市劳动模范。自2003
年1月1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梁中华持有公司股份11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与其他持有公司百
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
关系,梁中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
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
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魏安力先生, 195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
大学学历。曾任农机部、机械委、机械电子 部、机械部工程农机司内燃机处工
程师、副处长、处长、高级工程师,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顾问、秘书长;现任中
国内燃机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山东滨州渤海活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润曲
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魏安力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复生先生,出生于1962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
1986年毕业于郑州大学金融学专业,其间于1985年9月内定留校任教、并被选派
到上海财经大学改修审计学专业,现任郑州大学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
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兼任河南省审计学会理事、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自1986年至1987年任郑州大学助教,1987年至1993年任郑
州大学讲师,1998年至2014年任郑州大学副教授,主要从事会计学和审计学的教
学、科研工作,曾担任郑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现任郑州大学商学院会计系
党支部书记,并担任宇通客车、林州重机、太龙药业等公司独立董事。
张复生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道庆先生,出生于1964年12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法学博士,教
授。先后毕业于河南大学、西北大学、南京大学,分获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1990年7月起在河南财经学院(2010年3月合并组建为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任教,
2000年12月晋升副教授职称,2006年11月晋升教授职称。历任法学院副院长、教
务处副处长、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主任,现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质量评价中心
主任。2005年12月被选拔为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2006年9月当选河南
省法学会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2007年7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聘为河南省应急管
理专家组成员,2008年5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聘为河南省政府法制咨
询专家,2015年11月被聘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2015年12月被河南
省法学会聘为河南省法治智库专家。
张道庆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管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