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798 证券简称:中水渔业 公告编号:2017-055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
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8 月 28 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8 月 27 日至 2017 年 8 月 28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8 月 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8 月 27 日下午 3:00 至 2017 年 8 月 28 日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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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
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
记日期为 2017 年 8 月 18 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单民丰胡同 31 号中水大厦 6 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4.审议《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议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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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2017-045)。其中董事候选人宗文峰先生于2016年3月18日由于信息披
露违规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通报批评处分一次。公司拟聘请该候选人的
原因为:宗文峰先生是远洋渔业专业型人才,长期从事远洋渔业管理工作,
有着丰富的远洋渔业企业管理经验,本人已从中汲取了教训,并多次参加
北京市证监局组织的相关培训,加强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了信
披意识。宗文峰先生作为本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产
生不良影响。
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
公告2017-045)。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
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3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公
告2017-046)。
上述1-3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本次应选董事5人,独立董事3
人,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
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
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4为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17-050)。该议案采取非累计投票选举,关联股东
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中国华农资产
经营公司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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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议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议案
1.00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应选人数 (5)人
1.01 选举宗文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1.02 选举胡世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1.03 选举张三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1.04 选举董恩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1.05 选举周紫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2.00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人
2.01 选举肖金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郑洪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周俊利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人
3.01 选举云经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3.02 选举陈剑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非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
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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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登记时间:2017 年 8 月 24 日至 8 月 25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00—16:3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单民丰胡同 31 号中水大厦 6 层 613 室董事会
办公室。
4. 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
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
卡、委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
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将身份证及股东证
券账户卡复印件于8月25日16:30分前传真或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传真、
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1。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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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赖以文 孟海燕 联系电话:(010)88067461
传 真:(010)88067463
电子邮箱:dmb@cofc.com.cn
2.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特此公告。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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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 2017 年 8 月
28 日(星期一) 召开的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
会结束之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该列
提案 打勾的栏 表决意见
编码 提案名称
目可以投
票
总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议案
1.00 《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议案 应选人数 (5)人
1.01 选举宗文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1.02 选举胡世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1.03 选举张三捷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1.04 选举董恩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1.05 选举周紫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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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肖金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郑洪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周俊利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人
3.01 选举云经才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3.02 选举陈剑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4.00 《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注:1.累积投票议案中,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为在“投给候选
人的选举票数”中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时,委托人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持有股份数量×候选人人数的总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委托人所
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
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中,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
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
或多项指示。
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
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已的意愿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表决。
2.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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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 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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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0798。
2. 投票简称:“中水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
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
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
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
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
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票
… …
合计 不超过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董事(如议案 1,采取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位) 股东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在 5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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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2,采取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议案 3,采取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股东所拥有
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
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
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7 年 8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7 日下午 3:00,
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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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
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
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
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 ,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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